(2)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办证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8)办证人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网上所传照片一致) (9)办证人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办证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1)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3.1聘用单位变更: (注: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原单位出具同意其离职的证明(须注明离职日期) (4)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2居住地址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3随往人员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在京单位的接收函或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4其他资料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变更项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5注销有以下三种情况: (1)《居住证》到期后自然注销 (2)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注销申请"两个月后(如期间本人未提出申请变更聘用单位)自然注销 (3)个人提出注销申请:持本人申请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到区人事局办理注销手续 3.6《工作居住证》上单位名称变更: (注:在个人业务中"证件补办"一栏填报)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同一底版照片一张(与网上所传照片一致)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局名称变更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7)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7企业注册信息中单位名称变更: (1)单位申请 (2)工商局名称变更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8单位注册地变更: (1)单位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9单位查询密码: (1)单位书面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0变更单位信息: (1)单位书面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同一底版照片一张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二份 (7)《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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